一、什么情况下借条属于无效
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和第一百五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某些特定条件下的借据,有可能被视为无效凭证:
首先,若这份借据的条款内容违反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所制定的禁止性规范,并且此规范已明文规定违反者将导致其行为无效,那么这样的借据就有可能被判定为无效;
其次,若借据的条款内容背离了社会公认的善良风俗,即对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造成了侵害,那么这张借据同样有可能被认为是无效的;
最后,倘若借据的成立是由行为人和他方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而成,即他们故意利用不正当的方式以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作为目的,那么这样的借据也有可能被判定为无效。在实际情况处理过程中,法官会根据具体情况来评估借据的有效性,其中包括借款的真实性、借款的目的和用途、借款的金额、借款的利息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借款合同的签订是否公平合理等等因素。如果借据的成立过程中出现了以上任何一种无效的情况,那么这张借据都有可能被判定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什么情况下法院能判缓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对于被依法判处在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期间的罪犯,只要满足以下四个特定条件便可予以缓刑宣告:
(1)犯罪行为情节相对轻微;
(2)有明显的认罪悔过表现;
(3)不再具有重新犯罪的可能性;
以及(4)缓刑宣告不会对其所处居地的社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根据犯罪者的具体犯罪情况,同时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特定的活动,限制其进入特定的区域、场所,以及与特定人员进行接触。
需要注意的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若其所犯之罪还需承担附加刑罚,那么附加刑罚仍然必须得到执行。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告敲诈
敲诈勒索乃严重犯罪之一,其犯罪性质主要表现在行为人基于非法占有的意图,通过对受害者施加威胁或者恐吓的手段,强行索取公私财产。在实践中,可依法追究敲诈勒索罪的情形主要有如下三类:首先,行为人必须采取暴力或其他形式的胁迫;其次,行为人必须利用这种胁迫来逼迫受害者交付财物;最后,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为了成功地追究敲诈勒索罪,证据的收集和运用至关重要,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书证、物证以及证人证言等。若您怀疑自身遭受了敲诈勒索,我们强烈建议您立即寻求法律援助,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法律问题错综复杂,具体情况仍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与判断。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53、154条,特定条件下的借据可能无效。这些条件包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在评估借据有效性时,需特别注意这些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