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担保人怎么起诉债务人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担保方起诉债务人的情况通常会在其承受担保责任后出现。在这种情况下,担保人士需依照法律程序,着手搜集相关证据资料,例如担保契约、已代偿金额的凭证等等,以便为随后的诉讼提供充分依据。紧接着,担保方必须本着严谨、准确的原则起草好诉讼申请书,明确表达出自身诉求,如要求被担保人归还己代偿的款项及可能存在的利息等附属利益。在此基础上,担保方应向具有司法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申请。在诉讼进程中,担保方应当积极投入到法庭审理环节中,向审判人员阐述案件的实际情况与理据,以捍卫并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担保方在承担债务后常起诉债务人,需搜集担保契约、代偿凭证等证据,严谨起草诉讼书明确诉求,如追偿代偿款及利息。随后向管辖法院提交申请,并积极参与庭审,阐述事实理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担保人怎么免责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担保人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是有权主张其担保责任得以豁免的。
第一种情形便是,当担保合同时效存在法律规定上的无效性所在,即这份担保合同并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其次,倘若保证人是因为受到了欺诈或是威胁等不当手段所迫才签订了保证协议,那么这类保证也无法产生法律约束力;
第三类情况则是,主合同的条款内容在未经保证人本人同意之下被擅自修改,且增设了担保义务的部分;
此外,如果保证合同本身尚未成立,就自然谈不上什么样的保证责任;
再者就是,如果过了保证期限;
最后,在其他符合免责条件的情形下,担保人也是可以免除自身保证责任的。
接下来,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提到的“担保期限”通常用于描述担保期间这个概念。
具体来说,债权人和保证人之间若对此事项达成共识,则应按照这个约定为准;
如果双方未能以书面形式约定,亦或是约定不清,那么在此种情况下,担保期间则应当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为期六个月。
在这六个月的时间内,不论发生任何事情,都不应影响保证人在期间内的保证责任。
换句话说,这六个月就是确保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限,而这期间内不会出现中止、中断或是延长等影响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三、担保人怎么追讨债务
身
担保方在承担债务后常起诉债务人,需搜集担保契约、代偿凭证等证据,严谨起草诉讼书明确诉求,如追偿代偿款及利息。随后向管辖法院提交申请,并积极参与庭审,阐述事实理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