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人破产后债权人还可以起诉吗
在公司宣告破产后,债权人仅能向特定主体提出有关诉讼请求。因为在公司完成破产清算并注销之后,其作为法定实体已不再存在,此时无法向原先的公司提起诉讼。因此,在公司完成注销程序之后,债权人只能将诉讼对象转向破产申请人的担保人以及其他负有连带责任的债务人。此外,若因管理层未能充分履行职责而导致
第三方遭受损失,亦应由其负责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二、债务人破产清算债权人该怎么追讨债权
在债务人向我国最高司法机关——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后,当法院正式受理此申请之后,在此情况下,债权人收到关于债权申报的相关通知后,务必迅速向清算组或管理机构进行按时、准确的债权申报工作。在破产程序的全过程中,债权申报是每一位债权人应尽的义务以及其合法权益的体现,更是破产程序当中最为关键的步骤之一,债权人倘若想要通过破产程序获得合理的赔偿,那么就必须严格遵循这个债权申报的程序,主动将自己的债权信息报告给清算组或者管理机构进行审核和确认。否则,如果债权人没有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必要的债权申报的话,他们将无法依据我国《破产法》所规定的流程行使自身的合法权利。《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在债务人宣布进入破产程序之后,我们需要严格遵循特定的法律程序来追讨债务。首先,我们必须立即向破产机构申报债权,并提供详实的证据支持,比如借款合同或者是欠据等书面凭证以供核实。其次,一旦进入到破产清算阶段,我们就会按照事先制定好的法定清偿顺序进行财产分配。举例来说,如果在清偿完所有的破产费用以及共益债务之后,仍然有足够的剩余财产可以用于偿还普通债权人,那么就能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然而,我们更应当保持警惕,判断债务人是否出现了破产欺诈的行为,例如恶意转移财产之类的恶劣行径。如果发现此类问题,我们应该毫不犹豫地诉诸于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除此之外,在债务人破产过程当中,我们要尽可能多地参加债权人会议,随时掌握破产清算法则与进度,坚决捍卫我们的合法权益。但是,这里请各位务必注意,由于破产程序的复杂性,我们不能期望在破产情况下去获得完全清偿的可能性。
破产后,债权人仅可向特定主体提起诉讼。因公司注销后,法律层面不存在该实体,无法对公司提起正式诉讼。但债务人仍需承担破产责任或连带债务责任。破产管理人员未勤勉履职给第三方造成损失,亦需承担法律责任。